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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价需年底前并网,河北、安徽两省启动2020光伏、风电申报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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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北省发改委印发《关于2020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文件明确2020年优先支持平价项目,鼓励采用农光、渔光、牧光等土地综合利用形式。根据文件,张家口、承德市原则上考虑已列入2019年平价光伏项目备选计划的项目,今年将不再申报新项目。

文件要求,平价项目于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,2021年6月底建成投产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申报项目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。竞价光伏项目将仅限于2020年新建项目可申报,申报电价最小单位为0.1厘/千瓦时,承诺全容量并网时间不晚于2020年底,5月31日前报送。

风电方面,文件明确严格遵循不新增布局海上风电以及沿海地区风电项目,不安排平原地区发展风电的原则,在具备消纳和送出条件的山区和丘陵地区谋划组织风电项目。

2019年,河北省共批复了2.08G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,第一批为1.46GW;12月河北省又下发了第二批平价光伏项目,总规模为620MW,共5个项目均位于承德市,且要求2020年完成并网。此外,张家口与承德还储备了5.8GW的平价备案。(具体项目见文末)

此外,根据光伏們的统计,2020年以来,河北光伏新增备案约1.43GW,均位于张家口、承德市,详情如下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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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也在同日下发了《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明确表示,2020年将不再安排需要补贴的风电项目。

光伏平价项目申报范围为往年存量自愿转平价及2020年拟新建平价项目,新建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备案且开工建设,相关材料要求于4月1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光伏竞价项目申报范围则必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(指2020年内已并网或承诺2020年并网的项目),相关材料于5月25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,逾期不再受理。

竞、平价项目的电网接入方案将由省级电力公司审核后,与消纳意见书一起报送省能源局。

截止到目前,安徽省2020年备案的光伏项目已达3.8GW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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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原文件如下:






安徽省原文件如下:

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


皖能源新能〔2020〕21号


各市发展改革委,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: 

按照《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为促进我省风电和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,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 


一、鉴于目前我省已并网及已核准且在有效期内,并已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已超过国家《风电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下达我省的2020年并网目标,按照《通知》规定,2020年我省不再新安排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。 


二、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我们制定了《安徽省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建设工作方案》和《安徽省2020年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》。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两个工作方案要求,认真组织风电、光伏发电企业落实好平价和竞价项目建设条件,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,并按月组织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、更新核准(备案)、开工、在建、并网等项目信息。 


三、省电力公司要抓紧测算论证我省2020年风电、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;做好新建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;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,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。组织市县供电公司做好户用光伏登记,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,按时汇总并公布和报送全省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信息。 


四、风电、光伏发电投资企业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电网消纳能力等情况,坚持理性投资,注重防范风险;按照核准(备案)文件要求,落实各项建设条件,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;加强工程质量管控,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。 


附件下载:附件1.安徽省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建设工作方案.doc  

附件2.安徽省2020年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.doc 


2020年3月27日 

附件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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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信息摘自——光伏们)